

3・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,为帮助广大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、筑牢维权防线,3月15日前,我们将每日推出聚焦民生热点的消费提示,涵盖食品、美妆、家电、保健品等多个领域,用真实案例拆解消费套路,用专业知识传授维权技巧。
案情简介
近日,万江市场监管分局收到消费者黄先生的投诉,反映其在2025年10月通过某网购平台,在东莞市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一台监控摄像头。收货后发现产品太阳能板固定不牢、晃动明显,与商家协商未果后,经平台介入处理,最终达成仅退款30元的方案。然而,在使用一个多月后,摄像头出现无故无法录像的质量问题。黄先生联系商家寻求售后协助,商家以“已退款30元”为由,拒绝提供任何售后服务。
黄先生认为,该退款为平台协调结果,商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售后义务,属于不合理“霸王条款”。交易已完成,且商家已开具正规发票,产品使用未满一个月即出现质量问题,严重影响其合法权益。故黄先生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要求商家履行售后责任,对问题产品予以更换或修理。
处理结果
接诉后,万江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致电消费者黄先生,就其投诉的具体内容及诉求进行了详细沟通与确认。随后,通过内部系统核查并确认了涉事商家的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在此基础上,该分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该公司跟进处理。
经该分局执法人员积极沟通与协调,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问题产品,履行了法定“三包”售后服务责任。双方已就该消费争议达成和解。
案例点评
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消费纠纷,其核心在于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。由于买卖双方在信息占有、时间成本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对称,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事实认定困难、取证难度大、商家消极应对等现实障碍,导致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。
本案中,涉事商家在处理售后服务时存在拖延推诿的行为,有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条关于“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”的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经万江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与调解,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,并积极配合,及时为消费者完成了换货处理,有效化解了此次消费纠纷。
案例警示
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
应注意以下两点
一是在收取快递时,消费者可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。如发现产品有破损,建议及时拍照取证并拒收快递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当场开箱验货,建议在签收后采用全程不中断录像的方式记录拆箱过程,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有效证据。一旦遇到权益受损,可及时通过12345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维权。
二是在购买产品前,仔细阅读产品简介、买卖家须知、平台售后服务,换退货流程等内容。对于产品功能、性能、售后保障等关键事项,建议提前向商家进行详细咨询并保留沟通记录,做到明明白白消费,从源头减少纠纷隐患。
来源:万江市场监管分局
编辑:黄美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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